回顾中国汽车市场发展之初,由于市场潜力巨大,消费者需求蓬勃兴起,有限的汽车产能根本不足以供应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。在这种卖方市场中,消费者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,有的只是央求厂商尽快交车。 据立信管接头悉,在苦等12年后,汽车三包政策终于出炉。日前, 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》(简称“汽车三包标准”)由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委批准并予以公布,今年10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。此外,主管部门公布了补充规定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》。届时,汽车行业的售后服务将有章可循。但由于新政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有较大修改,业内争议较大。
在厂商占尽优势的汽车市场,消费者的权益就很难获得保障。除了汽车厂商销售的产品价格大大高于国际市场价格,消费者不得不付出比国外消费者更多的代价,甚至不得不忍受厂商恶意的加价盘剥行为,这种市场基础下,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。越是畅销的汽车产品,消费者被承诺的包修期限越短,里程也越短。
而消费者也顾及不到汽车产品的品质对自己未来使用的影响,买到车才是那时消费者最为关心的事情。而保证汽车企业,包括自主品牌汽车企业的发展才是国家的重点,这也是此前“汽车三包”政策历经八年还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重要隐因。
而车市竞争日趋激烈,使汽车厂商不得不拿出更多“讨好”消费者的手段,在“汽车三包”迟迟未出台的前两年,各大厂家开始你追我赶地延长旗下车型的质保期。2010年后,3年/10万公里几成行业标准,随后几年间,4年/10万公里、5年/12万公里甚至缴纳少许费用就可享6年14万公里的“超长保修政策”竞相出现。相比买车初期的大幅让利,买车后可观的维修保养优惠也是“套牢”车主的利器,而让车主减免后顾之忧的“三包”政策同样如此,首轮响应的车企还可顺带标榜自家产品具备高质量的潜台词。
尽管如此,“汽车三包”政策的出台以及一些车企的积极响应并不代表消费者做主的“买方”时代立即就会来临,相关条款还有更待完善的空间,这都需要市场的验证与沉淀。消费者也不必对“汽车三包”政策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抱有过高的期望,因为真正决定消费者权益获得全面有效保护的永远都是市场竞争,“三包”政策的出现将是挑起这些竞争的又一催化剂与市场的问路石,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彰示“消费者真正第一”的买方时代将在不久后到来。 据立信管接头了解,来自中国汽车质量网的一则数据显示,2013年第二季度接到车主针对汽车产品的有效投诉总计5885宗,共涉及103个汽车品牌,335个车型。其中,四月接到车主投诉1998宗,五月接到投诉2253宗,六月接到投诉1634宗。事实上,在2013年二季度的投诉中,熄火、动力中断、空调制冷差、机油乳化、水泵漏防冻液、车身生锈、切水条等问题成为投诉焦点。其中发动机问题投诉量为1241宗,变速箱问题投诉量为1219宗,离合器问题投诉量为236宗,转向系统投诉量为201宗,制动系统投诉量为195宗,轮胎问题投诉量为107宗,前后桥及悬挂系统投诉量为237宗,车身附件及电器问题投诉量为2634宗。值得注意的是:与2013年一季度投诉量相比,发动机、变速箱、前后桥及悬挂系统部分的投诉量相应有所下降;车身附件及电器和轮胎的投诉量有所增加,其中,车身附件及电器部分投诉量上涨最多。
如何切实保护汽车消费者利益,除依靠三包新政的政策法规,还需要消费者自谋出路。其一,随着消费者协会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群体实力变强,且真正为消费者办实事后,中国汽车消费者可进行有组织、合理的维权,从而扭转弱消费者、强车企的格局;第二,期待中国法律体系的健全。当更多真正拥有汽车维权经验的律师们出现后,变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助力消费者与整车企业抗衡,中国汽车消费者的维权方真正能上一台阶。否则,中国汽车市场只能像目前一样——整车企业们抱怨车主们过度维权、车主们抱怨整车企业恃强凌弱。 |